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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来华东政法大学32次,就是为了遇见你” “我呸!”

小梅子 橙雨伞 2019-03-29

华东政法大学校训

图/学校官网



和往常一样。


熬了一上午,她终于可以吃饭了。


看着望不到头的人海,饥肠辘辘的她边排队、边刷手机,突然发现自己成了“校园网红”?!



全校都在转发一个陌生男人的“寻人启事”,内容可谓是言辞恳切、情意绵绵:


“来到校园32次,和这个姑娘碰面2次。


为了找到她,我还专门托人画了一张素描。”


你本想拒绝这份心意,安心做个“小透明”。可万万没想到,这篇推送发出仅5分钟,就被逮个正着,一下子“红”遍了整个学校。


但是,这种“红”完全违背了你的意愿。。。



上面描述的,看似是“玛丽苏小说”中才出现的情节,却是真实地在华东政法大学(以下简称华政)发生。


 去TMD“浪漫”,

明明是满满的负担!


11月20日,华东政法大学校团委管理的微信公众号“华政青年”发布了一则“寻人启事”,短时间内刷爆朋友圈。


后因引起较大争议,该推文已被删除。

图/墨守珵规

 

说起发布初衷,“华政青年”的小编及审稿老师表示:


“读完他的文字被深深打动……


希望能(帮他找到这个心仪对象)为他圆这个心愿,和大学的其它梦一样美好的心愿”。


评论区中,也不乏“甜”、“感动”、“深情”、“浪漫”等褒扬的字眼。



但是,这种所谓的“寻人”行为,本质上和跟踪并没有不同,只不过是披上了爱情的外衣。


果不其然,没过多久就引来网友们的质疑声。


由华政学生创办的自媒体“观测记录”中收集了大量的留言,不少持反对意见的华政学生纷纷提出质疑:


观点一:


以非失踪名义寻人,忽略当事人意愿,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变相的道德绑架。


观点二:


该男子这种“人肉搜索”的求爱行为属于骚扰范畴,因为他侵犯到了当事人的隐私


观点三:


他两次遇见姑娘,都没主动搭讪,转身却在网络上随意公开女生的素描照片,还写下所谓的“感动”长文,这是哪门子的“勇敢”?

 

“我这么喜欢你,

你还不跟我在一起?”


发生在校园里类似的故事,实在是太容易指向那份蠢蠢欲动的“少女心”了。


情窦初开的年纪、高颜值的暗恋对象,怀揣着小心思的我们会抓住各种机会制造“偶遇”。



或是择一个良辰吉日,摆好一圈蜡烛,喊上一帮围观兄弟,在女生寝室楼下大喊土味情话:


“XX,我爱你!跟我在一起!”

 

然而,这种追求,真的是份恰当的“执着”吗?



曾经懵懂的我们,为了在喜欢的人面前多刷存在感,往往想尽了办法。


利用人脉资源掌握对方的日常行踪,


悄悄走ta走过的路,


知道ta的住址,


ta去哪里的补习班,


ta打球后习惯买的饮料,


甚至总结一些ta自己都不曾留意的细节。


这一切可能已经给对方造成过困扰。

 

长大后的我们,似乎在感情上没那么冲动,逐渐变得小心、迟疑了。遇到类似的事情,首先会共情,开始考虑对方的意愿。

 

于是,有人说,那是因为我们不再单纯,活得太焦虑,也更加现实了。


遇事先问目的,先想动机,所以才不够浪漫,疑心重重。


可真得只是我们不再“相信爱情”,才会这样吗?


同学们对跟踪狂的担忧是多余的吗?


这些担忧不正是随着知识水平的增加,社会阅历的增加而来的成长吗?


 “家务事,校‘丑’不得外扬?”


当提出这一系列问题后,再回到开头华政的寻人事件。

 

事情演变过程中,公众号审稿老师曾发布这样一条朋友圈:


没想到华青影响力这么大,推送五分钟就活捉女当事人。


图/墨守珵规


这句话让本就有些情绪的师生变得更加不满,于是有人把整个事件以匿名的形式投稿给了某女权博主,成为舆论发展的转折点。


图/微博截图

 

愤怒的博主连发多条微博,除了认真批评事件本身外,最让人生气的地方在于——华政作为“五院四系”知名政法学校的耻辱,对未来法律从业者的失望。


图/微博评论截图

 

剥开双方的情绪不谈,有几个问题却应该得到思考:

 

华政的“家务事”,被放到微博这样的公共空间中发布,这种做法是否可取?


外人作为学校的非利益相关者,是否有讨论、传播、批评的权利?

 

按照“家丑不可外扬”的惯常思维,为了维护学校名誉、避免对涉事女生的二次伤害,特别是在华青是否是官方校媒,能否代表华政等问题仍有争议的情况下,一些学生认为藏着、掖着显得更为合适。

 

性别暴力事件背后的联系总是紧密相关的,许多性侵事件受害者的不敢声张,路人不愿帮忙,大抵也是持有相似的顾虑。

 

但是,这种逻辑本身就漏洞百出。

 

一篇推送引发的“家务事”,其实已经牵扯到了多方:事件男女主角、华青编辑部、华政学生、华政……


外人根本没有义务去仔细分辨相关方的角色关系。


“华政青年”所属的校团委发出的算不算官方声音,对他们而言,又有什么关系呢?

 

再者,是否是“家务事”的定性本身就值得推敲。


到底是谁的“家务事”?


非要这么判断的话,在#俺也是#中被曝光的各类老师性侵案算不算“家务事”,该不该成为公共议题?

 

这件事之所以会在微博上引发如此热烈的讨论,背后隐藏的是公众对于(未来)法律从业者素养和人品的社会期待。


正因原本保有较高的期待值,一旦诉求无法达成,反转则会愈发强烈。


据爆料,在推送发布后,校内有32名和素描相容貌相似的女生被室友曝光。

 

要知道,在一个以“政法”专业著称的学校里,不考虑当事人的意愿以及隐私权的保护,以及忽视可能造成的名誉损害、安全隐忧,大家便加入到这场网络狂欢中,或许并没有主观恶意,但是不是也在无意中助推了这种性别暴力?

 

写在最后


尽管公众号已做出删文、道歉的处理,但笔者总感觉,缺少了些什么。


所有的华政人,所有人都需要反思:为什么这种“以爱之名”的打扰,会被美化、被默认其存在的合理?

 

橙雨伞曾经发表过一篇的文章:《十年后,我才知道跟在暗恋对象背后的我,是跟踪狂》中提到,


未经当事人知晓同意的尾随,无论尾随者样貌、身世、背景,都是一种跟踪行为。


这跟爱情、浪漫无关,本身就是控制欲和占有欲的表现。”

 


跟踪,背后往往隐晦地指向着猥亵、侵犯、猥亵等风险,可是一旦披上情感的糖衣后,这些行为就能被立刻粉饰为“喜欢一个人而默默做的付出”。


这种逻辑链本身就说明,很多人尚且不能区分爱与暴力。

 

而这种“不能分辨”的障碍,又是源于我们缺乏正面的亲密关系教育,我们的文化中又时常模糊亲密关系中的界限,丢失了分寸感。

 

作为一名法学生,应该如何看待性别议题?


从学校角度而言,如何弥补教育的缺失,进而正向引导?


如何安抚“寻人事件”中女生的情绪,保证她的生活不受打扰,隐私不被再度泄露?


当学校里其他女生遭遇相似的跟踪、骚扰行为时,又该怎样保护自我?

 


很遗憾,笔者没能等到华政公布这些具体的措施。

 

当负面事件发生时,“家丑不可外扬”隐藏的逻辑即:


受害或者受损即是“丑”,所以问题才会被一再遮掩。


但是或许正因为这样,问题才永远无法被解决。

 

最后想说,笔者在撰写这篇文章时,并不是要针对这所高校,而是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对于这种“浪漫文化”的警觉。


毕竟,只有当我们意识形态中有所转变,学会理性对待和分辨,才有可能减少类似性别暴力事件与悲剧的发生。



作者

    

小梅子

传播学搬砖小民工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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